近日,云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通報2018年云南特色產品普洱茶包裝制品——陶瓷制品、棉紙質量風險預警監(jiān)測情況,結果顯示,抽查的20家棉紙產品企業(yè)中,有2批次產品熒光性物質呈陽性。
不合格的2批次產品分別是:昆明市西山區(qū)一心紙張經營部所銷售標稱龍占志生產的食品包裝棉紙(手工),不合格項目為熒光性物質(254nm及365nm)呈陽性;昆明盛高印務有限公司所銷售標稱鶴慶宣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食品包裝用棉紙(白棉),不合格項目為熒光性物質(254nm及365nm)呈陽性。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jiān)督抽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對此次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的產品及企業(yè),省市場監(jiān)管局將移交企業(yè)所在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并督促企業(yè)限期改正。
在云南的此次抽檢中,2批次違規(guī)產品都是由于熒光物質呈陽性所致。那么,什么是熒光物質呢?
在這個看臉的時代,人們對紙產品的要求也不只是實用,更注重美觀。在食品和衛(wèi)生用紙領域,白凈的紙張給人以衛(wèi)生安全的感覺,因此白度和品相就成為這類紙產品很重要的質量指標。
目前,提高這兩項指標的方法之一是采用化學漂白,但是化學漂白會損傷纖維而降低紙張強度,同時化學漂白所能達到的白度有一定的上限,過量的化學漂白不會太多地提高紙張白度,反而會影響紙張品相,而且化學漂白對環(huán)境的影響嚴重。
因此,人們大量采用物理增白的方法,其中使用最廣泛的方法就是添加熒光增白劑。
熒光增白劑,俗稱熒光染料,是一種無色的有機化合物,它能吸收人肉眼看不見的近紫外光(波長范圍在300-400nm之間),再發(fā)射出人肉眼可見的紫外色熒光(波長范圍在420-480nm之間)。
在《染料名詞術語 GB/T 6687-2006 》中,熒光增白劑的定義是:熒光增白劑是一種無色的熒光染料,在紫外的照射下,可激發(fā)出藍、紫光,與基質上的黃色互補而具有增白效果。
熒光增白劑的危害
熒光增白劑極易被人體的口鼻黏膜組織吸收,一旦與人體內的蛋白質結合,就很難通過正常代謝排出體外。同時,它會削弱免疫力和傷口愈合能力,過量還會對肝臟等重要器官造成嚴重危害,也是潛在致癌因素之一。
我國現(xiàn)行《QB/T1014-2010食品包裝紙標準》中明確規(guī)定:食品包裝用紙張和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不得使用熒光增白劑;《GB11680-1989食品包裝用原紙衛(wèi)生標準》中規(guī)定:紙中最大熒光面積不得大于5mm。
雖然限定條件不同,但其共同的判斷方法都是參照《GB/T5009.78-2003食品包裝用原紙衛(wèi)生標準》的分析方法進行檢測。就是將紙樣置于波長為254m和365nm的紫外光下,觀察紙張中的最大熒光面積。
該方法僅憑借檢驗員肉眼觀察,無法定量地評定熒光物質。目前一般通過感官判定來對熒光反應的強度進行定性檢測,用+、++、+++來表示熒光反應的陽性、中等陽性、強陽性。
熒光增白劑的作用僅僅是改善紙張的視覺效果,對抄紙過程和紙張的使用性能無任何幫助,對人體和環(huán)境卻會造成潛在危害。造紙廠使用它,只是出于紙張市場競爭的需要。
檢測紙張是否使用熒光增白劑,需要有專業(yè)設備,我們常人一般無法通過肉眼判定,因此只能呼吁有關部門、機構加強對此類問題的監(jiān)管,也呼吁廣大造紙企業(yè)一定要給消費者生產100%安全的食品用紙,切勿利欲熏心,誤入歧途!
參考資料:
1、《紙張中熒光物質檢測方法的對比》,劉峻等,《中國造紙》2011年第1期。
2、《造紙使用熒光增白劑的危害》,劉軍鈦,《中華紙業(yè)》2011年第32卷第14期。
3、《食品紙塑包裝中熒光增白劑的檢測及遷移研究》,鄧凱芬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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